倡导“保护、管理、引导、服务”的宗教工作理念
【出 处】:《
求是
》
CSSCI
2013年第1期 18-20页,共3页
【作 者】:
王作安
【摘 要】
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,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促进宗教关系和谐,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党的十八大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正案)》总纲指出,要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”。这些重要论述,体现了我们党对待宗教的科学态度,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更趋成熟自信,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。党的十六大以来,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,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,深入把握宗教发展规律,提出一系列创新观点,采取切实有效举措,指导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。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(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),成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