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应松年:从六个方面重点建设法治
【出 处】:《
求是
》
CSSCI
2014年第0卷第22期 62-63页,共2页
【作 者】:
【摘 要】
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的精神,建设法治政府需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。一是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。推进机构、职能、权限、程序、责任法定化,建立权力清单制度。政府的机构、职能、权限都跟后面的权力清单有联系。权力清单也就是把组织法和单行法里面授予的权力都放在一起。权力清单不光要晒出来,还需要进行评价,比如,这个职权应不应该交由政府来行使?能不能由市场或者社会组织自行行使?如果应该交由政府来行使,是否应该交由这个部门来行使?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还需要解决“程序”的问题。《决定》强调要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,我们应该着手加快统一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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