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曙宏: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
【出 处】:《
求是
》
CSSCI
2014年第0卷第22期 62-62页,共1页
【作 者】:
【摘 要】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明确指出: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,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。”这个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65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6年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,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的深刻揭示,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关键,对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。